招就处(校友办)党支部开展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关于加强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监督的实施意见》的学习活动
发布时间:2024-03-28 15:56 浏览次数:

2024年3月28日上午,招就处(校友办)党支部在4号楼313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主要学习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国家民委党组印发的《关于强化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监督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

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共3编11章158条,内容多,涉及面广,学习难度较大。要彻底将《条例》学懂是非常不容易的。会上,支部宣传委员朱晶晶领学了“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”“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”“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”“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”“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”等分则。大家对《条例》进行了逐条逐句的深入学习并展开讨论。大家纷纷表示《条例》的颁布是为了规范和约束党员的行为,我们要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,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。在工作中实事求是,积极向上,淡泊名利,在生活上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。

随后,纪检委员王雪燕领学了《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。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,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,是整个党组织的“神经末梢”,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“毛细血管”。基层党支部的纪检委员,起着监督“前哨”作用,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意义。在日常工作中,纪检委员要督促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检查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、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执行情况,倾听党员的意见建议,了解掌握党员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家庭等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提醒,及时帮助解决。督促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持续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筑牢党风廉政建设“防火墙”。纪检委员王雪燕同志也在会上表态,将认真履职尽责,对《实施意见》中需要监督的七项内容熟识熟记,及时掌握新部署新要求,如实填写《纪检委员对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监督监察表》并及时上报。